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慕昔-豔夏比基尼活動-抽iPad2!

台北市永康街9號 活動日期:2011-7/2~7/3【明天還有一場】
思慕昔官網
http://www.smoothie.com.tw/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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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購入Nissin Di622 閃光燈

一直還沒機會實際測試,今天就來一篇吧
開始使用閃光燈後,才發現拍攝照片的時候,有無適當補助燈光
照片的呈現差異真的很大,尤其是在室內,無論外面是白天或是在夜晚
美麗記憶不容錯過,所以先多加模擬是必然增加知識的方式

當然光用說的不準,現在就利用幾張照片實証來說明

#1.一般完全無閃光燈狀態

人像臉部明顯昏暗,膚色偏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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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野犬般在街頭到處拍攝照片。

與其說攝影是記錄,毋寧說是記憶,
事物終會消失,但留下來的記憶,卻在生命中存有若遠若近的感受。
每張照片都是攝影者與被攝物共同完成的,加上照相機,就是3P了 。
這世界是個墓地嗎?
我們是否還活著!
--------------
還存有「痛感(惻隱之心)」的人,才能算是活著的人。
語音導讀:國木田獨步的小說《春之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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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之星在我家(小豬麻篇)

前些日子,一直沒什麼空,因為一個忙工作,一個忙考試
以致沒什麼機會拍人像測試
今天終於拍個夠,大家幫我看看拍的如何吧
拍的好記得來個讚唄!謝謝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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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OS-550D  [Canon EF-S 17-55mm F2.8 IS USM]  F.11  ISO100
 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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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的最後一晚

我陪老婆去觀賞台北101跨年煙火秀,返家之後百感交集,於是藉網路抒發個人淺見。

 

對攝影人來說,台北101跨年煙火秀不愧是一年一度最大的攝影盛會,剛好又遇上建國100年,各界加碼演出,更吸引了無數攝影迷瘋狂參與。每到這時候,我們總會驚歎:台灣竟然有那麼多人喜歡攝影,有那麼多人擁有單眼相機!

正因如此,煙火秀早在一週前便已經未演先轟動;很遺憾的是,我們也透過媒體報導,看到了一些光怪陸離的現象;例如在象山頂上,許多人為了卡位,以腳架鎖在公共場所、隨後又有人加以破壞,也有人砍掉山上樹枝以免檔到自己拍照。其他地方也有一些因為拍照引起的零星紛爭…。

在等待煙火的漫長時間中,我仔細思索著:

攝影原本是很優雅的活動,有必要搞成這樣嗎?

當初為什麼會喜歡攝影,自己的初衷是什麼呢?

長久以來,「惡意卡位」就是台灣攝影圈的負面文化。無論廟會、煙火秀、展場、公共展演活動,都可看到許多卡位人的惡行惡狀,也因此迭起爭執。

曾經在一次公眾活動中,看見某中年人在最佳位置拍完之後,便緊抱相機賴著不走,旁人請他讓大家也拍一下,只見他振振有辭的說:「假如每個人都在這裡拍,那不是大家都拍得跟我一樣了嗎?」旁邊年輕人氣得想扁他。這種行徑,就算拍到了好照片,又怎樣呢?

我想,「尊重別人」應該是攝影人非常重要的基本素養,而謙卑、無私分享更是網路時代的美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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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了自己一個禮物

新品入荷Canon EF-S 17-55mm F2.8 IS USM 彩虹公司貨
對我個人來說,也算是一個夢想

本來也考慮
CANON EF-S 15-85mm f3.5-5.6 IS USM這顆
但仔細爬文,覺得還是17-55這顆比較符合我的需求

照片由SONY P8拍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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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要點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九條規定訂定之。
二、公路汽車客運業者對旅客攜帶小動物,得比照半票價格收費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,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,得拒絕其攜帶乘車,並退還票價全數:
(一)患重疾、劣疾者。
(二)未用籠、簍、網盛裝者。
(三)不清潔或易於污損他人、他物者。
(四)足以妨害公共衛生及其他旅客安寧或具有侵害性、危險性者。
(五)不適宜隨客車運送者。
三、旅客攜帶小動物,須自備籠、簍、網盛裝,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一件且其體積以不超過二十七立方公寸為限。
四、旅客攜帶之小動物,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,不得置放於座位或行李架上或車廂通道;盛裝小動物之籠、簍、網,須加防水膠布包紮,並隨時清除其排洩物,以免妨害公共衞生;旅客違反上開情事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,得勒令下車其所持客票即行作廢。
五、為維視障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之基本權益,不得拒絕視障者攜帶導盲犬,且導盲犬不予收費。


來源:交通部公路總局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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豬家多了一個新力軍

Di622 閃光燈

雖不敢說是多高階的數位產品
但有勝於無,小小增加大大幫助  是唄
自我提升  先求有再求好才是學習的態度

廢話不多說  直接看圖比較實在

銀色箱子 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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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將小舅過年期間送我的收藏酒

打開來品嚐一下

據說已經收藏快20多年之久
他都捨不得喝
現在因為年紀增長不太喝酒 才轉送給我

哇靠 結果一打開都還沒上一口
那味道還真香濃呢 小豬都跑來聞香啦

順喉又不濃烈 好喝 (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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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中午看過新聞後,直到深夜心情都還很沉重
因為一直想起有關日本的「自身回憶」

早年曾跟旅行團去日本觀光旅遊

1.有天玩太開心,6時許回到飯店,誤將包包遺漏在遊覽車上,直到8點才想起來,
緊急透過導遊與遊覽車公司聯絡,
司機連夜趕到飯店將包包還給我,包包裡面金錢、証件絲毫不少
我尷尬想薄酬達謝司機

他卻一臉笑容說:不用啦,那是他的工作(導遊翻譯的)
甚至他接到電話時,他早已經回程遠離東京約2小時的路程,
當下我滿懷歉意,他卻90度鞠躬  並揮手說掰掰離去

2.隔數日回臺灣前夕,晚上自由行
我與友人自行在東京街頭穿梭體驗當地風情
回飯店路上自信走巷子,卻迷路失去方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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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一張大約「20年前」拍的老照片

之所以會特地將他翻出來
是因為看了大眾銀行-不老騎士廣告篇後的心境

雖然我還不到80歲
照片中卻記錄著我的幾個好朋友
年輕時,騎摩托車臨時停下來在淡金公路拍下的照片

很可惜的
前面兩位幾年前已經因意外事故離開人世

現在只剩記憶
有時好懷念他們兩位

照片,或許有了些許的斑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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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發財  新春快樂

買個2011新年精品,盼新的一年更上一層樓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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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小豬麻轉述:

昨日12/28晚上在忠孝東路vs逸仙路口(國父紀念館旁)
他同事騎摩托車行經該路口,等紅燈時
發現前方躺著一個白色物體,身著蜜蜂上衣
天色昏暗,他原以為是洋娃娃玩偶

結果下一秒!
公車壓過在眼前,竟然血跡四濺,他當下才驚覺是一隻狗。(瑪爾濟斯犬)
四週眺望,卻看不見他的主人
破碎的身體穿著蜜蜂上衣,卻沒有任何項圈(或狗鍊)

我聽聞
在馬路中間恍神了10幾秒,心裡很不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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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起飛

雖然身為台北人生活並不輕鬆,但我依然以台北人為榮,為台北市而驕傲。
2010.11.21




聲明:
本篇非政治文,係屬生活記事,不討論任何政治文字
任意回應政治文字者,請恕一律「刪」無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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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這樣一個流傳很廣的故事:

一日在酒桌上,酒至半酣之時,面紅耳赤之間,一男人說開了酒話:

“握著小姐的手,好像回到了十八、九; 握著小姨的手, 後悔當年拉錯手;

握著情人的手,一股暖流上心頭;握著女同學的手,後悔當初沒下手;

握著老婆的手,猶如左手握右手。”



席間一中年女人沉默半晌,說道: “左手握右手說的好呀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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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上午有客戶結案

收完服務費  中午就去微風百貨晃一圈
去Louis Vuitton 敗了這個精品女用長夾  
作為小豬拔麻攜手11週年紀念
成了小豬家的第二件精品

或是你會納悶為什麼是第二件   而不是第一件
答案很簡單
因為小豬拔來說  第一件精品是小豬麻  
他是任何一種名牌或是富貴  都無法取代的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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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  雖然台北  上午開始下著小雨

但對小豬來說一點也沒有差別   因為小豬中午收到一個禮物

從遠端寄來的愛心禮物
拿回來   一放桌上你看這小豬「哥

馬上猛用鼻子頂  彷彿說先讓我聞聞先吧

豬鼻:嗅)))))) 嗯嗯    嗅))))))  拔拔!這裡面有辣妹的味道喔



拔拔:你什麼不靈    對辣妹的東西  這點到還頂靈的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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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萬喚 使出來
苦等近10天 終於拿到啦 (感動 流涕中) 閃遠點噴到不管






4月26號 也是 小豬一歲生日  原SONY P8拍攝
來賓請自行先向螢幕 唱    豬您  生日快樂 )))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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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6適時蹓  帶著寵物溜一溜   ^^這口號不錯喔  100分

不過一早台北市的天公不作美  下著小雨
本來想說
下午這場446該不會變成是泡湯溜一溜

好險到中午  雨漸漸停了
台北市街頭開始萬人空巷   一下子人車又多了起來




由於早上下雨  初到會場時  人數不是很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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